当前位置:5200小说>>花无百日红之玄凌> 第二百六十六章 哪条法律规定男人必须养家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六十六章 哪条法律规定男人必须养家(3 / 3)

一步错步步错,只管当初只为了浪漫了,没有想到很长远,就被贺子溪说服的要了孩子,他是只管生不管养,要知道是这个样子,炫铃打死也不会生孩子,自己受罪也就算了,还要让孩子跟上一起受罪。

所以如果可以重来的话,她一定不会再结婚了,如果条件很富裕的话,倒是可以考虑领养一个宠物。

家里一大摊子的事儿,全都是不开心的事,所以上班在玄凌看来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因为在公司大家都对她很好,尤其老板更是很喜欢他。

公司里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开心事情,所以至少在上班期间是非常愉快的。

尤其是作图的时候,那个时候似乎整个世界都是她的。

所以那个时候李靖也算是一种精神寄托,在家里没有温暖,得不到任何呵护,可是在公司里,李靖会照顾她,会逗她开心。

所以在听到李倩跟李靖谈恋爱的时候,玄凌的心里很难过,虽然她也知道,李靖迟早会找到喜欢的女孩子,但是至少能多跟他一起共事一天,就会快乐一天。

现在他们恋爱了,她成为了外人,他的幽默,他的温暖,只会留给李倩。

所以那个时候炫铃也是希望李倩离开公司的,即便是他们谈恋爱,至少不要让她看见就好。

因为眼里只有李靖,所以玄凌并没有看到别人的视线,邹经理其实在刚开始对玄凌就有一种感觉,只是玄凌的注意力根本不在他这里,所以他才故意搞什么培训和罚款,以此引起玄凌的注意。

他要让玄凌的心里清楚,在这里他才是老大,不听他的话,那么以后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但是玄凌根本就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人,别说自己不喜欢的人了,就算是喜欢的人,如果做出那些出格的事情,她都不会原谅,更不会谅解。

花无百日红之玄凌三月天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