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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哪条法律规定男人必须养家(2 / 3)

?碍着你了?”贺子溪怒怼道。

“老婆孩子还有这个家,不需要你来养吗?这一大家子不是你的责任吗?”玄凌气不打一处来。

“大家都有手有脚,凭什么要我养?那条法律规定男人必须养家?”贺子溪冷机道。

“即便你不想养我们,那么你自己总要生活吧!我不要你的钱,你挣得都是你自己的,有钱了,你也过得逍遥自在一些。”硬的不行,就只能来软的。

“我一个月一百块就够了,我上什么班?我觉得现在就很好,我不需要那么多钱。”贺子溪破罐子破摔。

“我告诉你,如果你不上班,那么我们两个以后就不要说话了。”炫铃气不打一处来。

即便他不上班,不惹事也行,但是贺子溪时常趁她不在,训斥孩子,她是一边上班,一边接送孩子,而且还得时刻担心孩子在家里受委屈。

这样的日子简直度日如年,玄凌就盼望着孩子快点长大,长大了就不会受他欺负了。

玄凌那个时候曾经发过誓,只要孩子十八岁了,她就离婚,那个时候孩子也大了,也能照顾自己了,贺子溪那个时候就已经打不动了。

也就是打那天开始,玄凌再也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贺子溪也就没有在上班,他的原话是这个样子的,宁可在家炒股,也不去上班。

要知道他炒股这么多年,挣得那点工资全部贴给股市了。

遇到这样的家庭,不疯掉才怪呢!

所以玄凌一直觉得一开始就不应该结婚,婚前是完全看不懂一个人的,只有经历了,才知道错了,可是那个时候已经没有办法回头了。

也许订婚那天就应该结束这段恋爱了,毕竟那个时候她是真的没有爱过他。

喜欢他的时候,可能就是在怀孕的时候,那个时候很孤独,无依无靠,身边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昔日里的关心和爱护统统化作过眼云烟。

唯有看到挺着的大肚子的时候,满脑子便全是贺子溪,即便是看到他的一双鞋,都觉得很亲切,但是那个时候他无视她,冷漠她。

尤其生了孩子之后,他不喜欢她,更不喜欢她的孩子,将出生仅仅一周的孩子狠劲儿摔在床上的一刻起,她的心彻底碎了,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玄凌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对他有爱,从此在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多年以后,玄凌依旧忘不了这件事,对于他的仇恨没有一刻敢忘记。

不说话的期间,贺子溪竟然将玄凌存了一万五的定期取出来花了,那是玄凌这些年辛辛苦苦打工给孩子攒的钱。

孩子上学他一分钱不出,玄凌攒的这点钱他还都给挥霍了,这样的日子是真的没法过了,但是为了孩子,炫铃只能忍着,不然他们两个人出去就得露宿街头,就得饿死。

既然将孩子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得对孩子负责,所以她只能一忍再忍,忍字头上一把刀,一点都不假,那个时候死的心都有了。

别人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的,要房放有房,要车有车,要存款有存款,苏联那个时候都有两套房子,主要因为她能管得了自己的男人,恋爱的时候就能最能抓住男人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男人低女人有需求,所以就可以提要求。

所以恋爱期间,苏联就将男人的钱掌握在了自己的手里,所以这些年一点一点攒下来,就买了房子买了车,同时拥有两套房子的苏联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虽然恋爱的时候,苏联不像玄凌这样轰轰烈烈,但是结婚以后苏联过得很滋润。

不单单是苏联,就连辛晓琪,悠悠,都过得很好,一个人都拥有了两套房子,就是玄凌整日里在为生活为孩子而奔波,到头来攒的那点钱还被贺子溪给挥霍了。

这事搁在谁的身上都得气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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