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衣袖擦了把脸颊上的汗水,叶枫满脸笑意的对肩上的胖蛤蟆欣喜道“哈!元宝,看到了没?前边就是陇佑城了!咱们到了!”
说完也不等元宝答话,少年便迫不及待的向着陇佑城的城门跑了过去。
话说那晚叶枫杀了伙计刘二之后就立马的混出了建邺城,一口气跑了三十里路才找到个破败房屋凑合过夜。
而后在路上遇到个小村落,见村中有一对孤寡老人家中十分窘迫拮据,少年便将身上钱财多数给了二位老人,自己则在老人的帮助下搭了个牛车来到了陇佑城。
进城之后,叶枫看着眼前这个比建邺城略大一些的陇右城,心中已不再像之前那样惊叹,因为这一路遇到的种种遭遇已经使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心智变得渐渐成熟。
在城中溜溜达达的转了一圈,叶枫不由在一家门口挂着两个大红灯笼的客栈门前停了下来。
因为这家客栈门口的牌匾上写着四个很有意思的大字,有间客栈!
大门的两边还挂着副对联,左联早进来晚进来早晚进来,右联多吃点少吃点多少吃点。
“呵~有点意思啊元宝。”
叶枫笑着对肩上蛤蟆说了一句,迈步向客栈走去。
后者冲叶枫点了点头没有答话,毕竟现在街上满是行人,蛤蟆元宝要是开口说话非得被人抓去研究一番然后再被做成一盘麻辣牛蛙不可!
咱还没找母蛤蟆呢,元宝心想。
一进客栈叶枫就后悔了,此时的天色已近晌午,客栈里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
只有柜台里站着的一个账房先生打扮的年轻人,手里拿着本叫金瓶梅的书看的津津有味,不远处还有个肩上搭着抹布的跑堂伙计正趴在桌上酣睡。
“你们两个都瞎了吗?没看到有客人进来了吗?”
随着一声泼辣的喝骂,一个身姿婀娜单手掐腰的素面女人站在客栈楼梯上出现在了叶枫视野。
“好美!”
叶枫和元宝心中同时赞叹。
楼梯上的女子身穿一件乳白色粗布裙子,头挽发簪,一张精致的俏脸儿未施一点粉黛却如瓷器般光滑,五官比例近乎完美
素面女人尴尬的瞧了眼叶枫又看了看正在读金瓶梅的账房和那位还在酣睡的跑堂伙计,伸手从怀里掏出一面铜镜朝账房丢了过去。
“都聋啦你们?”
“哎呀!”
账房先生一声惨叫,捂着脑袋一脸委屈的看向女人,声音中带着哭腔的嚷嚷道
“小老板娘,这接客不归我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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