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工作不干了,浪费时间,上次在大街上就看到恶人凶老实人的场景,我这一身力气,就找恶人,找恶人麻烦,让恶人拿线,城里人都有钱,一天找一个,不不不十天找一个就好了,一个月挣十万块会不会太多了,要不少拿点,一个恶人拿一千,那就可以一天找一个恶人的麻烦,对对对,就这样干,呵呵呵!
又去了那家杂货店,大姐,我买长袍,好一点的,店老板认出了小宇,咋天才买了一堆东西,今天一大早又来买长袍,还穿着一身干活的衣服来的,这残疾小伙子肯定有问题,小伙子,咋天不是买了吗,怎么了不合身还是不喜欢,我给你换一件,小宇摇摇头,唯唯诺诺回答,东西都被胖子烧了,我得从新买一件长袍,扛包的活不干了,要好看点的衣服,小宇拿一叠钱放柜台上,店老板大概知道了小宇的遭遇,只是这一叠钱又让她搞不明白了,甩去乱七八糟的想法,小伙子,长袍不需要那么多钱,快收起来,我给挑几件你试试,喜欢了再付钱,来,在我这先洗洗,穿新衣服先洗洗,小宇挺感动,店老板让他想起了叶丽娜,关心自己的话语跟店老板有相似。
一身灰蓝色长袍,一双舒服的软皮阿拉伯式拖鞋,白头巾蒙着脸,店老板夸小宇帅,小宇高兴地说了声谢谢,付了钱,走出去转了一会又回来了,又要了钱包,笔记本和钢笔,还盯着刀具看了好一会,还是没买,拿刀伤人小宇还是不敢,十来岁的思维没那么大胆,店老板很会作生意,见小宇现金就有三万多,钱包小了都装不下,给小宇挑选了二个包,长方型钱包,二万现金装进去刚好,贴身放,别一个手包,拎着夹着都行,笔记本,钢笔和剩下的钱都放手包里,还给小宇挑了一把多功能的瑞士军刀,防身和当餐具用,这里吃肉都是用小刀自己切着吃,带把刀也是习俗,小宇越来越喜欢店老板了,总能替他想周全,钱包放衣服内兜里,安全,手包拎着一下就有了诚里人的感觉,拎着转转身,很满意,再次爽快付钱,再走出店铺感觉都不一样了,王子也就这样了吧!
勇敢向前冲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