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君王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脱精而死有情可原,可是她和贺子溪两人结婚十年了,在一起的次数屈指可数,玄凌算起来最多十来次吧!
她倒不是希望那样子,她只是觉得自己不受重视而已,试想,他心里若是以有你的话,会一直不理你吗?
所为的异性相吸,在他这里没有一点作用。
可能就是以恋爱结婚的时候有那样的冲动,再后来就没有兴趣了。
至少玄凌觉得她们朋友里面,没有贺子溪这个样子的,这本根就不是夫妻间应该有的样子。
玄凌那个时候曾经幻想着,拿不到贺子溪的经济大权,掌管不了他这个人,如果可以通过夫妻之间的那点事儿吸引住他,那么他是不是也会乖乖听话呢?
后来玄凌才感觉到,那根本就不可能,因为他根本就想碰她,既然已经对这个人失去了兴趣,那么所有的事情那就都免谈吧!
你还指望他怎么听你的话?
这个时候,婆婆走了过来:“玄凌,你要是走了,孩子怎么办?孩子那么小,才几个月,我们养不大的,你想看着孩子遭罪吗?”
“贺子溪赶我走!”玄凌哭诉道。
“他不懂事,你不能也不懂事,孩子是你亲生的,他每天在外面东奔西跑,哪能顾得上照顾孩子?孩子还得是妈妈带着才放心。”婆婆看向了贺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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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两句软话这件事就过去了,她要是走了,我们可给你看不了孩子。”婆婆做起了贺子溪的工作。
贺子溪素来最听他妈妈的话,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这个时候他也说话,低着头一语不发,反正认错那是不可能的。
在玄凌的记忆里,炫铃就没有见过他人过错,不对,好像认过一次错误。
那是谈恋爱的时候,那个时候她还是他的宝贝,疼爱的不得了。
那个时候他不爱说话,偶尔也会说上两句,但是好听的好像从来不会说。
她记得那天下班后被贺子溪接到了他家里,两人在次卧的床上躺着。
贺子溪忽然来了一句:“你觉得你好看还是巩俐好看?”
炫铃一听,这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嘛!
“巩俐是电影明星,我要是有巩俐好看的话,那张艺谋是不是要找我拍戏了?”
玄凌脱口而出:“你是不是觉得我丑了?如果觉得我丑的话,那么你还有机会,反正还没有结婚,我们的恋爱关系随时都能中断。”
“我没有那个意思,就是随便问问。”贺子溪尴尬一笑。
“有也没有关系,不然分手吧!我不想你觉得找到我是你的委屈,我也不想以后因为这件事让你不痛快。”按个时候的炫铃多耿气,那是因为没有孩子,没有婚姻的束缚。
所以啊!国家发明的这个婚姻制度非常的不合理,不知道到底在保护谁的权益?
如果没有这张纸,不合适了,受委屈了,想走就能走,现在有了一纸婚约,谁能走得了?
如果一方不同意,那这个婚就离不了。
所以啊!有些惨遭家暴的女人,能活活被丈夫打死,都离不了婚,这究竟是不是婚姻制度不合理的下场?
炫铃认为,婚姻制度应该是自由的,但凡有一方觉得不合适,那就同意离婚,不要等到出人命了,再出来管理,那能管得了吗?
假如说这个时候没有一纸婚约,玄凌完全可以带着孩子离开这个家,她有理由回妈妈家里,毕竟没有那张纸,他们就不算是夫妻。
也不存在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吧!毕竟他们结婚没有大操大办,没有新郎敲锣打鼓的过来迎娶新娘,他们没有那个仪式。
所以束缚女人的从来都是婚姻,都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