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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四章 立清规戒律(4 / 4)

又早早的教导了一些小妖,令他们向教中的那些小妖们一一的讲解。

务必要令他们明白,这其中每一条、每一例的意思,做到心知肚明,千万不可含湖了。

否则囫囵的让他们受了戒符,到时候因无意中触碰的戒律,被诛仙剑气诛灭,那可就成了不教而诛了。

如此,这不是功德,而是罪孽。

教中戒律不止是椿所宣示的那五条。

对于不同等级的教徒,不同修为,不同种族的,各有不同的要求。

又过了半月有余,待椿已经晓谕了全教上下后,灵青请来藏灵子,由他主持此次持符受戒的大典。

藏灵子虽然看着这玩意不喜,但他也没有拒绝。

毕竟既然说了让灵青来操办,他也没有食言的道理。

除了椿所宣示的五戒须得都遵守外,其余的依照具体的情况具体对待。

比如,你让一头鹿不许吃肉,那不是脱了裤子放屁么?

普通的鹿妖吃惯了草,你给他吃他也不吃啊?

还有,一头狼妖,还没有修行到不吃不喝的境地,你让他不吃东西,那也纯粹是害命。

如这狼妖,若是持了荤戒,那日后自然不能吃荤腥了。

若是不持,自然可以开荤,但却不能为杀而杀。

为了饱腹,可以杀生,但再多则为欲望,要戒之慎之。

如吃饱了,只是想将其杀了玩弄,看他挣扎着好玩,此为恶念。

若有犯者,先诛此念,冥顽不灵者,定斩不饶。

这符乃是由他们的心念所化,也就是说他们立下了誓言,愿意遵守这些戒律,这符才能生成出来。

因此,符与其心念相合,自家有什么念头,自家清楚的很。

不存在别人冤枉于他的情况。

若是真被符内剑气杀了,定然是其心中有恶念,又付诸于行,破戒而为。

此乃自取灭亡之道,分属天诛。

有了教规教条之后,整个通天教的气象为之一新。

不过时不时的就有那些妖邪之辈,受了戒律之后,却置之惘闻,被戒符天诛的。

这使得其他妖魔战战兢兢的,但又没有胆量反抗,只能老老实实的遵守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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