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京听到李卫东的话之后并没有多少惊喜,反而摇头说道:“董事长这也不符合公司员工守则!”
若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投资这些风险基金,做一个有限合伙人,当个金主爸爸,乐得清闲,自然没有问题。
但是他现在的身份是瑞博斯控股的高管,仅凭这一条,就不可能在外面开公司。
虽然员工守则里要求员工:不得在外经营与本公司有业务重合的行业,从事其他行业,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利,做侵害公司之实。
但是瑞博斯控股所从事的行业基本上涵盖了各大类,要想没有一点业务重合,可能性很小。
再说李卫东给他们这么高的薪水,哪有业余时间和精力去经营其他公司。
现在他又不在这些风投公司公司任职,拥有这些公司的股份,在以后的工作中难免会有失偏颇。
天然的会对这些公司进行特别关照,有好的项目,或者好的消息,肯定会优先向他们倾斜。
至于相信自己的道德水准,把自己想象成圣人,能够一碗水端平这种事情,郑思京不抱希望。
而且他也不想用这种事情挑战自己的前途和未来,若是控制不好,失去的将不仅仅是这份工作。
现在和以前在精卫投资不一样,那时候他是管理者,投入一部分资金,占有一定的股份,是成为合伙人的必要条件。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大股东表达自己能够干好的决心。
还有作为李卫东的副手,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从他们嘴里得到一些消息。
比如李卫东看好哪个行业,投资哪个公司,说了什么话?
在某些人眼里,可能就是几句话的事,但是在另外一些人眼里,这是大把大把的金钱,甚至李卫东的一句话,可以让股市震一震。
李卫东若是说某个行业未来很有前途,值得投资,大概率这个行业的股票可能会要上涨。
但是李卫东说某个行业已经进入寒冬,那么可以几乎百分之百的确定,这个行业的相关股票一定会下跌。
虽然他什么也没做,但是这个罪魁祸首的名头一定得戴在他的头上。
所以在李卫东身边,若是想赚钱,简直太容易,只要不涉及内幕交易,这些钱拿的合理合法。
李卫东听郑思京这么一说,也愣了一下,公司员工守则这一层他倒是没想这么多,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郑思京能够说出员工守则这个条款出来。
李卫东问道:“跟我说实话,是不是认为,我这是变相的让你们交权?”
按照公司将要执行的组织逻辑,无论是郑思京、夏国强还是邹毅,都将不会兼任下面公司的总经理职务。
最多也只如郑思京这样兼任投资部的总经理,或者兼任某一个事业部的总经理,下面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一概免除,这种做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有收权的意思。
在公司内部,也有一部分得到小道消息的人在讨论这件事情。
版本比较多,但是都离不开一个核心,老板要集权,要把整个公司的权力集中在执行委员会层面。
李卫东在公司内部不是孤家寡人,是能够听到公司这种虚无缥缈的声音,也没有太过理会。
因为他始终认为这不是在集权,而是在加强公司现代化管理,要把所有人的权利都集中在制度里。
而且是否集权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多的意义,无论是瑞博斯控股还是新盛控制,说白了都是他的个人公司,对公司他有完全的决定权。
但是现在看到郑思京的态度,李卫东突然觉得这件事情好像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乐观。
这些都是他重要的副手,若是他们心里不痛快,虽然不至于对李卫东个人造成了什么伤害,但是肯定会对公司造成消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