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二人都挺狼狈的。
林卿焕脱下鞋子,才发现脚上算是白泡,鞋子中也有不少泥土。身上青衫,更不用说,都不知道破成什么样了。
莫不惜的一身红衣,失去了原有的光泽,沾上了不少木屑泥土,头上青丝,更是乱成一团。
莫不惜清理着自己身上和头发上的污垢,反而林卿焕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野兔粪便。而且不少。
已经两天内进食的林卿焕,对这些有意思的东西有极大兴趣。
当初在岛上训练时,没有东西吃,可没少抓鱼捕鸟的,当然,岛不大,没有鹿啊羊啊这些大型野生动物,最多的,便是野兔。
片刻之后,林卿焕带着一只野兔回来,已经清理完毕的莫不惜抓着两只兔耳朵,将野兔提起,放在自己眼前,盯了野兔片刻之后,笑着说了一句,“小兔子还挺可爱的。”
随后拿出腰间匕首,亲自给这只可爱的野兔开膛破肚。
可怜那把莫不惜从小佩戴的精致压裙刀,一出鞘便要见血。
林卿焕开始生火,这只野兔,将是他三天来的第一餐。
即便今天清晨时,雨便已经停了,林卿焕走了许久,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些干竹叶和枯竹子。
在竹林中生火,细密的竹叶便是天然的烟雾过滤器,让烟子不会太过招摇。
林卿焕每隔一刻钟,便要爬上树木,探查山贼动向,烤野兔的香味让他肚子叫了起来。
即便没有盐和其他任何佐料,烧烤技术也不怎么好,两天没吃饭的林卿焕,还是忍不住大口吃了起来。
反观莫不惜,就要含蓄许多,虽然吃得也很快,但比起林卿焕来,吃相优雅太多。
寝不言食不语,直到莫不惜拍了拍肚子,打了一个饱嗝。
林卿焕伸了一个懒腰,吃饱的感觉,真好。
二人吃饱喝足,继续上路。片刻的安逸,不能使他们逃离土匪窝。
那伙山贼还是没有任何踪影,这让林卿焕和莫不惜都放松下来,不在慌乱逃命,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二月初春,雾气升腾,这山间景色,其实不错。
莫不惜记得很准,傍晚时分,果真见到了那天进山的路。
二人都挺激动,林卿焕怎么说也是个穿越人士,加入能够左右一国局势的魅影,更是被月影寄予厚望,派往青州,让他自己差点都以为将来必定是个风云人物。在这个阴沟里翻船,死在这伙土匪手里,那才是真的憋屈。
若是换作凉风,以她在天池上的战力来看,这伙山贼,还不够她一掌收拾的。
还未来得及高兴,树林中一声大笑,周边冲出来上百人,将林卿焕和莫不惜团团围住。
林卿焕右手收入袖中,按住袖剑机关。莫不惜右手放在腰间,随时准备抽出软剑。
以他们两人的战力,最多能对付十余个有准备的山贼,如今被上百山贼围住,二人心头皆是一凉。
其中一个满脸胡渣,长相粗犷的山贼,对旁边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说道“还是老三你这个读书人脑子灵光,直接在这里守株待兔,不费吹灰之力,这细皮嫩肉的小妞,老子玩完她之后,便是你的了。”
书生对山贼一抱拳,说道“多谢大当家的赏赐,这小娘们,让咱们寨子损失了十几个弟兄,不如把她抓回去,绑在柱子上,让众兄弟们轮流尝尝,以泄心头之恨。至于那毛小子,碍手碍脚,直接杀了吧。”
那为首的山贼猥琐一笑,伸出大拇指“不愧是读书人,高,实在是高!就这么定了,兄弟们每个都要尝尝这小娘们的滋味,一个都不能少,让她知道咱们的厉害。”
此话一出,众山贼瞬间轰笑起来,看向莫不惜的眼神,恨不得都能剥下几件衣服来。
莫不惜抽出软剑,斜在右下方,眼露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