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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路遇红衣(2 / 4)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个大家族,在家主及各主要人物身死之后,年轻后辈还剩下不少,多是淀洲城纨绔子弟,忙着在被抄家之前收拾细软逃命。

林卿焕这个前来投奔乞求谋个差事的乡下亲戚,也趁乱裹了千两银子,远走他乡。

银子,当然是月影给的,身份,应该也是真的。

林卿焕现在的名字,叫吴青锋。

而那个大家族的家主,官至正二品,正妻所出只有一子一女,庶出子女倒是众多,再加上旁系,年轻一辈得有数十人。

混进一个林卿焕,也不算太显眼。

青州距淀洲城近两千里,林卿焕觉得不会有人专门来淀洲城调查自己的身份,不过该记住的,还是得记住。

这次青州之行,算是获得了一大半自由,两千里路程,林卿焕特意买了一匹马。

出了城门向南而行,春风吹拂,心情大好,林卿焕纵马疾驰,不到半刻钟,就被颠得受不了。

无奈之下,只能拉住才刚刚热身的马儿,慢悠悠前行。

好在这匹花了足足十几两银子的好马,已经被驯服了太多野性,虽然脚力比不上其他烈马,但胜在温顺,不然初学马术的林卿焕,无法驾驭。

临行前,大虾丢了一壶酒给林卿焕,酒壶是竹制,甚至相当粗陋,就是一节竹筒,再加个盖,并没有经过太多加工。

在湖心小岛时,这类物件甚多。

酒,也不算什么好酒,拿大虾的话来说,就是他们这些糙汉子,即便碗中是百花仙酿,一口下去,也尝不出半点香味。

两千里,以马作为交通工具,就显得路途实在太远。

刚开始时,骑着马喝着酒,欣赏着二月初春的风景,不说有江湖豪客的意味吧,初春时节策马踏青的心情,总还是有的。

几天之后,便只能面无表情,甚至以打坐聚气来打发时间,或者直接趴在马背上装死,反正也骑不了太快。

再几天后,林卿焕实在受不了马背上的颠簸,再这样下去,一向自诩皮糙肉厚的林卿焕都要觉得,屁股快要没感觉了。

也不知道那些整天纵马疾驰的江湖女侠,是怎么克服的,难到是从小就骑马,然后屁股上长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半天骑马,然后剩下的半天牵着马一步一步向前走。

林卿焕甚至感觉身后那匹马向自己投来鄙夷的眼神。

如果不是想快点赶到青州,以免贻误战机,林卿焕真想把马卖了,自己全力奔跑之下,虽然比不过马,也不算太慢。

不必受此颠簸,还能练功,跑累了便坐下打坐积聚灵气,或者一边走一边打拳,都能练功。

偌大的青州,若是真的倒向朱显那边,林卿焕没有半分把握,能靠一己之力扭转局面。

林卿焕猜想月影此举,应该是在考验或者说激发自己的能力。

毕竟是穿越者,另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武功差,但脑子里,多的是这里没有的知识,最能出奇制胜。

林卿焕脑子里思索着各种能用上的学问,国富论资本论?还是孙子兵法?

好像作用都很少,林卿焕后悔没有时间钻研鬼谷子。

鬼谷门下纵与横,不管是真是假,在战国时期,都是一代传说。

越往西南方向走,山脉越多。云水国的南边,并没有界限分明的国境,南方除了山多,还有大片未经开发的热带雨林,毒虫猛兽甚多,甚至还分布着原始部落。

因此越往南走,城池和村庄就越稀少。

林卿焕已经整整三天没见到人烟,上次购买物资,只准备了两天的干粮。

其实,如果走大路的话。到达下一个镇子只需要两天的路程,但这次走了三天还没走出去。

要怪就怪不该走小路抄近道,在上一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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